首页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第二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21年) 三、 修改《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67号) (一)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第二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21年) (一) 三、 修改《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67号) (一) 将第三条第二款修改为:“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科学审慎、安全可靠、提高效率的原则,推进有线电视与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深度融合,提供智慧化广播电视服务和数据传输服务,持续改进服务质量,使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成为国家重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战略性资源平台。” 三、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