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2022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规章送审稿由总局法制机构负责统一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是否符合本规定第三条、第四条的原则和要求;

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

是否符合规章制定的法定权限和程序;

是否与有关规章协调、衔接;

是否正确处理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对规章送审稿主要问题的意见;

是否符合立法技术要求;

需要审查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