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1年) 五、 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15年4月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公布)作出修改 (二十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1年) (二十二) 五、 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15年4月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公布)作出修改 (二十二) 第二十七条改为第二十条,将其中的“已失效、撤销、注销”修改为“已经过期或者被撤销、注销”。 (二十一) 目录 (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