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1年) 五、 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15年4月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公布)作出修改 (五)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1年) (五) 五、 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15年4月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公布)作出修改 (五) 第五条改为第四条,修改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主管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并负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统一管理、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工作。 “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