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0年) 十七、 对《认证机构管理办法》(2017年11月1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3号公布)作出修改 (八)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0年) (八) 十七、 对《认证机构管理办法》(2017年11月1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3号公布)作出修改 (八) 将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中的“国家信用信息失信主体名录”和第二款中的“国家信用信息失信主体名录或者国家认监委公布的失信名录”修改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七) 目录 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