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0年) 十、 对《商标印制管理办法》(2004年8月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5号公布)作出修改 (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0年) (二) 十、 对《商标印制管理办法》(2004年8月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5号公布)作出修改 (二) 将第十五条中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修改为“国家知识产权局”。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