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0年) 四、 对《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2017年1月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90号公布)作出修改 (三)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0年) (三) 四、 对《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2017年1月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90号公布)作出修改 (三) 将第三十二条修改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依照《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予以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一条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