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二章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20年) 第二章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协调工程中心建设及运行管理相关工作,主要负责: 第七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部门,计划单列中央企业(集团)是工程中心建设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 第八条 工程中心实施主体单位主要负责: 第五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