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20年) 第三章 申报与组建 第十八条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20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申报与组建 第十八条 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相应监督管理制度,对处于筹建期的工程中心加强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监察和检查等各项工作。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