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07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工程中心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评价得分85分及以上为优秀。
评价得分75分(含75分)至85分之间为良好。
评价得分60分(含60分)至75分之间为合格。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评价为不合格:
评价得分低于60分;
连续2次评价得分65分至60分(含60分)之间;
无不可抗拒因素,逾期1个月不上报评价材料;
上报材料内容和数据严重虚假;
有偷税、骗取出口退税及其他重大违规、违法行为。
评价得分85分及以上为优秀。
评价得分75分(含75分)至85分之间为良好。
评价得分60分(含60分)至75分之间为合格。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评价为不合格:
评价得分低于60分;
连续2次评价得分65分至60分(含60分)之间;
无不可抗拒因素,逾期1个月不上报评价材料;
上报材料内容和数据严重虚假;
有偷税、骗取出口退税及其他重大违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