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2007年) 第七条

第七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是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组织部门,主要负责:

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国家工程实验室有关政策,发布建设领域,指导国家工程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

组织评审、审批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对符合条件的国家工程实验室予以命名。

编制和下达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组织国家工程实验室的运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