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宗教事务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2010年) 第五条 国家宗教事务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2010年) 第五条 第五条 政策法规司是国家宗教事务局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工作机构,依法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工作。 局机关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政策法规司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