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的决定(2015年) 2.

2. 将第二十二条中的“存在多个承包方时,工贸企业应当对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修改为“工贸企业应当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