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编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条款的决定(2011年) 三十八、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编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条款的决定(2011年) 三十八、 三十八、 第二百九十三条修改为:“钻孔放水前,应当估计积水量,并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防止淹井;放水时,应当设有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和水压,做好记录。如果水量突然变化,应当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分析原因,及时处理。” 三十七、 目录 三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