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编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条款的决定(2011年) 二十八、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编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条款的决定(2011年) 二十八、 二十八、 第二百八十三条修改为:“井筒开凿到底后,应当先施工永久排水系统。永久排水系统应当在进入采区施工前完成。在永久排水系统完成前,井底附近应当先设置具有足够能力的临时排水设施,保证永久排水系统形成之前的施工安全。” 二十七、 目录 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