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机关行政执法程序规定(2024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国家安全机关在开展防范指导中发现存在危害国家安全风险隐患的,可以向相关个人和组织提出落实维护国家安全责任的具体要求。

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就反间谍安全防范事项对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提醒的,可以通报有关情况和安全风险隐患,提出安全防范建议。

相关单位及人员需要采取相应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风险的,国家安全机关可以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劝告。相关单位及人员应当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及时告知国家安全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