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4年) 第四章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 第五十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4年) 第五十二条 第四章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 第五十二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要求会见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向国家安全机关提出申请,填写会见犯罪嫌疑人申请表,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审查辩护律师提出的会见申请,在三日以内将是否许可的决定书面答复辩护律师,并告知联系人员及方式。 第五十一条 目录 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