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4年) 第二百二十六条
第二百二十六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时,犯罪嫌疑人或者辩护律师提出下列情况的,应当予以核实:
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如实供述国家安全机关尚未掌握的其本人其他罪行的;
犯罪嫌疑人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提供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
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如实供述国家安全机关尚未掌握的其本人其他罪行的;
犯罪嫌疑人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提供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