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4年)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捕 第一百六十条 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4年) 第一百六十条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捕 第一百六十条 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经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应当记录在案,并在提请批准逮捕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第一百五十九条 目录 第一百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