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2019年) 第四章 认定程序 第十四条 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2019年) 第十四条 第四章 认定程序 第十四条 各地方省科技厅(委、局)会同教育厅(委、局)负责本地区国家大学科技园申报初审工作,择优向科技部和教育部推荐。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