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复议程序(2020年) 第十八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复议程序(2020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被申请人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程序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