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复议程序(2020年) 第一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复议程序(2020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外汇管理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制定本程序。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2008)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