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2022年) 第五章 一般程序 第一节 立案和调查 第四十三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2022年) 第四十三条 第五章 一般程序 第一节 立案和调查 第四十三条 询问聋、哑人,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不通晓汉语的少数民族等人员,应当由通晓聋、哑手语、所在国家或者地区语言、少数民族语言的翻译人员参加,并在调查笔录上注明被询问人的聋、哑情况,国籍、民族以及翻译人员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和职业。 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不通晓汉语的少数民族等人员,明确表示可以直接接受汉语询问,无需翻译人员参加的除外。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