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境内居民个人经常项目下购汇政策的通知(2003年) 八、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境内居民个人经常项目下购汇政策的通知(2003年) 八、 八、 对于居民个人在境外经常项目项下的消费或支出,包括超出购汇指导性限额的部分,在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前提下,允许其返回境内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补购外汇手续: (一) 凡持有境内银行发行的外币信用卡的居民个人,其在境外透支形成的外汇垫款,允许其以自有外汇偿还或持发卡银行出具的信用卡交易账单、身份证或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到发卡银行购… (二) 对无法提供外汇保证金申领外币信用卡的居民个人,允许其在出境前以自有人民币存款作为保证金开立外币信用卡。 (三) 对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在境外持卡消费或支出的居民个人,其发生的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如缴纳自费出境学习学费、境外就医医疗费等,可持境外消费或支出的有关证明材料,经外汇局… (四) 居民个人返回境内后补购外汇的核销方式为系统自动核销。 七、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