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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境内居民个人经常项目下购汇政策的通知(2003年)
  3. 八、 对于居民个人在境外经常项目项下的消费或支出,包括超出购汇指导性限额的部分,在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前提下,允许其返回境内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补购外汇手续:
  4. (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境内居民个人经常项目下购汇政策的通知(2003年) (一)

八、 对于居民个人在境外经常项目项下的消费或支出,包括超出购汇指导性限额的部分,在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前提下,允许其返回境内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补购外汇手续:

(一) 凡持有境内银行发行的外币信用卡的居民个人,其在境外透支形成的外汇垫款,允许其以自有外汇偿还或持发卡银行出具的信用卡交易账单、身份证或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到发卡银行购买外汇偿还。

八、 目录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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