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2012年) 第三节

第三节 保障工程

根据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教育体系的需要,实施一批保障工程,着力加强薄弱环节,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有效缩小城乡区域间教育发展差距。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师资、设备、图书、体育场地基本达标。

——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加强农村学校薄弱学科教师队伍建设,建设农村边远艰苦地区教师周转宿舍。

——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扶持一批优质特色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实习实训设施条件,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民族教育发展工程。支持边境县和民族自治地方贫困县高中阶段学校建设,加强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培训。

——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重点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建设一批乡村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