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15年) 4 应急响应 4.3 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15年) 4.3 4 应急响应 4.3 国家层面应对工作 4.3.1 部门工作组应对 4.3.2 国务院工作组应对 (1) 传达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 (2) 了解事件基本情况、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应急处置进展及当地需求等; (3) 赶赴现场指导地方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 根据地方请求,协调有关方面派出应急队伍、调运应急物资和装备、安排专家和技术人员等,为应急处置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 (5) 指导开展事件原因调查工作; (6) 及时向国务院报告相关情况。 4.3.3 国家城市轨道交通应急指挥部应对 (1) 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研究分析事态,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2) 根据需要赴事发现场,或派出前方工作组赴事发现场,协调开展应对工作; (3) 研究决定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的请求事项,重要事项报国务院决策; (4) 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5) 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告国务院。 4.2.9 目录 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