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15年) 4 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15年) 4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4.2 响应措施 4.2.1 人员搜救 4.2.2 现场疏散 4.2.3 乘客转运 4.2.4 交通疏导 4.2.5 医学救援 4.2.6 抢修抢险 4.2.7 维护社会稳定 4.2.8 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4.2.9 运营恢复 4.3 国家层面应对工作 4.3.1 部门工作组应对 4.3.2 国务院工作组应对 (1) 传达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 (2) 了解事件基本情况、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应急处置进展及当地需求等; (3) 赶赴现场指导地方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 根据地方请求,协调有关方面派出应急队伍、调运应急物资和装备、安排专家和技术人员等,为应急处置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 (5) 指导开展事件原因调查工作; (6) 及时向国务院报告相关情况。 4.3.3 国家城市轨道交通应急指挥部应对 (1) 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研究分析事态,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2) 根据需要赴事发现场,或派出前方工作组赴事发现场,协调开展应对工作; (3) 研究决定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的请求事项,重要事项报国务院决策; (4) 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5) 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告国务院。 3.3 目录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