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办法(试行)(2014年) 第四条
第四条 各类国合基地评估的主要指标为:
国际创新园评估指标为领域或区域研发和产业创新力量集聚能力与贡献、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技术转移与产业化、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日常运行与管理;
国际联合研究中心评估指标为研发能力与贡献、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日常运行与管理;
国际技术转移中心评估指标为技术转移与产业化、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日常运行与管理;
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指标为合作能力、成果及示范作用、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日常运行与管理。
各类基地的评估指标体系及说明见评估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