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办法(试行)(2014年) 第三章 评估程序 第十条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办法(试行)(2014年) 第十条 第三章 评估程序 第十条 每年科技部确定次年计划开展评估的各类国合基地名单和各评估机构的任务分工,并通知国合基地组织推荐部门及评估机构。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