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0年) 第七条

第七条 国际发展合作署法制机构(以下简称法制机构)是国际发展合作署行政处罚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组织行政处罚委员会的审理会,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制作相关法律文书,承担行政处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