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五章 咨询评估管理规范 第十八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2022年) 第十八条 第五章 咨询评估管理规范 第十八条 咨询评估机构、参与咨询评估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格式签订承诺书,并报投资司存档备查。咨询评估机构的承诺书由其法定代表人签署、咨询评估机构盖章,参与咨询评估的相关工作人员承诺书由本人亲笔签署。 外聘专家应当按照规定格式签署承诺书,并由咨询评估机构存档备查。 第五章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