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2018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核定,原则上由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实行专业评审。需要特殊专业技术服务的,经投资司同意后,主办司局可以委托投资咨询评估。

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额度较大的地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也可由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实行专业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