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2008年) 第三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2008年) 第三条 第三条 实行价格干预措施应当遵循经济规律,有利于发展生产,保障供应;有利于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稳定市场预期,稳定价格总水平。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