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印发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五章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印发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五章 第五章 咨询评估工作规范 第二十二条 咨询评估机构对咨询评估工作质量负主体责任,应当建立健全全流程质量管控机制,不断提升咨询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十三条 咨询评估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专家管理制度,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好专家遴选并进行动态调整,加强对专家参与咨询评估的全过程管理和考核评价。 第二十四条 接受咨询评估任务后,咨询评估机构应主动加强与主办司局和投资司的沟通衔接,准确把握政策界限、评估重点等,按照随机原则和回避要求抽取专家,统筹好人力资源、工作进度等… 第二十五条 咨询评估机构应督促参与咨询评估的专家认真履行职责,支持和引导专家按照专业、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明确发表评估意见。 第二十六条 咨询评估机构及其专家应严格控制咨询评估有关情况的知悉范围,不得泄露咨询评估过程中所接触的有关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事项。 第二十七条 咨询评估机构不得就咨询评估事项向涉及的项目单位和有关地方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向项目单位和有关地方摊支成本。 第二十八条 咨询评估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咨询评估业务和市场化业务的隔离机制,不得利用咨询评估工作便利,通过任何方式牟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十九条 咨询评估机构应加强参与咨询评估的相关人员特别是外聘专家的廉洁管理。 第三十条 咨询评估机构及其专家不得擅自通过接受采访、撰写文章等方式对外发表与委托咨询评估工作有关的意见和言论。 第三十一条 咨询评估机构应当建立咨询评估任务专项档案制度,将咨询评估报告及其涉及的数据资料、承诺书、专家意见等存档备查,保证全过程可追溯。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