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二章 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第十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条 第二章 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第十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在受理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申报材料后及时完成认定工作,向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及同级管理部门通报认定结果。 第九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