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 56.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 56. 56. 将第五十六条修改为“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55. 目录 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