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 三、 对《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9号)作出修改 22.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 22. 三、 对《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9号)作出修改 22. 将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十四条中的“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中的“国家计委”修改为“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