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 181.

181. 将第二十六条修改为“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