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3年) 164.

164. 将第八十五条中的“应当双倍返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返还的履约保证金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修改为“应当返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