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卫生计生委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二章 行政复议 第十六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管理办法(2013年) 第十六条 第二章 行政复议 第十六条 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行政复议办公室可以组织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调解。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