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章程(2019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委员在一届任期内累计两次缺席标准审查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委员资格。

对不履行职责或因组织、机构、工作变动、健康等原因不适宜继续担任委员者,专业委员会可重新推荐人选,提请国家卫生健康委审查批准,另行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