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4件部门规章的决定(2019年) (八)

(八) 将第十四条中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应当妥善保管”修改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应当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