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 根据有关单位核查情况及处理建议,承储企业出现以下情形的,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不予拨付当年度相关任务补助资金:

不按要求入储、存放储备化肥的;

不按要求投放、轮换储备化肥的;

储备任务账证不符、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的;

将储备任务贷款资金挪作他用的;

年度储备时间内出现第三十条中两种及以上情形的;

承储责任期内连续两年被责令限期整改的;

其他严重影响储备任务落实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