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财政部对国家发展改革委补助资金安排建议进行审核后及时拨付补助资金。补助资金按年度预拨,承储责任期结束后清算。其中,中央企业补助资金由财政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制度规定拨付;地方企业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通过地方财政转拨。

地方财政收到中央财政拨付的补助资金后,应在30日内转拨至承储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