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2024年) 第四章 储存 第十四条 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2024年) 第十四条 第四章 储存 第十四条 国家化肥商业储备货物货权方应为承储企业,在仓库(库点)内单独存放;如与其他货物同库(点)应当分区(分垛)并挂牌管理。承储企业应规范落实储备任务,确保储备化肥品种、数量、质量、账务管理等符合考核要求。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