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2013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家示范社评定工作采取名额分配、等额推荐、媒体公示、发文认定的方式。全国联席会议根据各省(区、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和示范社建设情况,确定各省(区、市)国家示范社分配名额。 第三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