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管理办法(暂行)(2015年) 第三章 考评与命名 第九条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管理办法(暂行)(2015年) 第九条 第三章 考评与命名 第九条 考核评价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规操作、严禁以任何形式干扰考核评价工作,严把考评关口,保证考核结果真实可信,确保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