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二条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二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结余资金应当按照规定收回同级财政。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