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开发县管理是指开发县资格的新增、暂停、恢复、取消、适时退出,以及行政区划变更确认等事项的管理。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